您的位置: 复禾首页 > 育儿 > 宝妈知识 > 产后 > 正文

孕检正常却产下愚型女婴 患者索赔59万

发布时间: 2011-07-26 18:07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多次孕检都正常的李女士最终却产下了愚型女婴。因为此前医院没有告知她做唐氏筛查以判断胎儿是否有疾病,李女士和丈夫起诉医院索赔59万余元。2月21日,北京丰台法院一审认定医院告知不周,判其赔偿李女士夫妇共计23.7万余元。

2008年9月至2009年5月,李女士一直在北京东铁营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医院每次出具的孕检结果均为正常。2009年5月,李女士在医院产下一名女婴,该女婴随后被北京儿童医院先后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21-三体综合征(先天愚型)以及听力严重缺失。

李女士夫妇认为,东铁营医院严重失职,产前检查未检出胎儿患有上述疾病,亦未告知他们及家属进行相关疾病的筛查,致使他们丧失了选择是否让患有上述疾病的婴儿出生的机会,因此起诉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59万余元。

东铁营医院辩称,李女士在其怀孕21周时才在医院建立产前检查记录,但当时已经超过唐氏筛查的孕周。因此,医院认为患儿目前的状态属于其自身发育所致,与医院的诊疗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法院判决

丰台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女士因妊娠到东铁营医院就诊,在诊疗过程中几乎完全依赖于医院的就医安排。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全面科学的医疗服务,安排合理的诊疗程序。但是医院既未告知李女士在可以做唐氏筛查的时间到有筛查资质的医院进行相关检查,亦未告知有唐氏筛查这一产前检查项目。李女士夫妇未被充分的告知,生育了患有先天疾病的婴儿,属于一种损害后果,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判决东铁营医院赔偿医疗费6663.7元、鉴定费3000元、今后的抚养费14.7万余元、精神抚慰金8万元。

东铁营医院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提起上诉。

律师说法

未能详尽告知 医院存在重大过错这是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10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在本案中,李女士因妊娠到东铁营医院就诊,李女士与东铁营医院就形成了一种医疗服务的合同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李女士作为一个普通患者,其所掌握的医学知识同专业的医院相比,明显处于劣势,因此在诊疗过程中,李女士基于对医院的信赖,就会而且也几乎只能是完全依赖于医院的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服务机构,应为其提供全面科学的医疗服务,安排合理的诊疗程序,并将相关的治疗方案、潜在风险等向李女士明确告知。但是医院既未告知李女士在可以做唐氏筛查的时间到有筛查资质的医院进行相关检查,亦未告知有唐氏筛查这一产前检查项目,更没有告知未做此类检查所存在的潜在风险。

这就足以证明,医院未尽到相关的职责,存在重大过错。这种重大过错让李女士到医院进行孕检的目的不能实现,可以说,李女士生下愚型女婴的后果与医院未尽到告知义务存在因果关系。李女士夫妇未被充分地告知,生育了患有先天疾病的婴儿,这是由医院过错而产生的一种损害后果。

产下疾患女婴 产妇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上面提到的《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根据该法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李女士可以就医疗费用等相关损失向医院进行赔偿主张。同时根据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本案中,李女士产下了有严重缺陷的女婴,其所受到的精神损害无疑是让常人难以接受的,因此,其向医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理应得到法院的支持。

律师提醒

履行告知义务 医院责无旁贷

近年来,与孕检及出生婴儿缺陷有关的纠纷不时见诸报端。曾有法律专家指出,这类案件,并不像普通医疗侵权案件那样直接侵害孕妇或胎儿的生命健康权,但医院的过错行为有可能导致有残疾的孩子出生,使父母不得不面对抚养残疾孩子成长的现实。因此,作为为广大群众提供医疗服务的院方应当充分考虑优生优育对父母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在医患关系中,就医者对具有专业知识和医疗水平的医院抱有很高的信赖和期望,医院的诊断意见往往会直接左右孕妇的生育决策。

因此,医疗机构应及时、准确告知检测情况以及相关的风险、预防等知识,以便孕妇能够及时对生育进行选择和决定。如果医院检测出胎儿的畸形,孕妇就具有了选择权。如果医疗机构未能履行告知义务,致使孕妇知情权受到了损害,并因此而产生了损害后果,医疗机构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损害赔偿责任。可以说,严格产前检查程序,履行告知义务,医疗机构责无旁贷。

孕期检查十分必要 一定选择专业机构

另外,对于孕妇来说,进行孕期检查是必要的。同时由于孕妇的特殊性,进行孕期检查一定要在专业医疗机构的指导下进行,听从专业人员的建议。检查的项目、时间等内容一定要科学、合理、规范。发现问题,要在专业医疗人员的指导下处理,切不可盲目做出决断。对于医疗机构所告知的潜在的风险,一定要慎之又慎,因为这是会影响到下一代的问题。

免责声明:本页面信息为第三方发布或内容转载,仅出于信息传递目的,其作者观点、内容描述及原创度、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本平台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涉及用药、治疗等问题需谨遵医嘱!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有作品内容、知识产权或其它问题,请发邮件至suggest@fh21.com及时联系我们处理!
看病要趁早,不等待 不排队,全国知名专家 在线挂号
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微信号: 复禾健康,求医更省时更省心

相关推荐

产检正常却胎死腹中
产检正常却胎死腹中
胎儿产前检查一切正常,4小时手术后,却被告知胎儿已经胎死腹中,随后更大的噩耗接踵而至,因为产后大出血,产妇被切除了子宫.在顺德乐从医院3楼妇产科的一间产房内,来自韶关的肖...[详细]
发布于 2011-07-26

最新推荐

什么现象说明怀孕了
什么现象说明怀孕了
怀孕的早期现象主要有停经、乳房胀痛、恶心呕吐、疲劳嗜睡、尿频等。这些症状通常与体内激素水平变化有关,但个体差异较大,部分孕妇可能无明显反应。1、停经月经周期规律的女性,若出现月...[详细]
2025-12-10 13:12
长胎不长肉是好事吗
长胎不长肉是好事吗
长胎不长肉并非绝对的好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孕期体重增长过少可能影响胎儿发育,增长过多则增加妊娠并发症风险。理想的孕期体重管理应兼顾胎儿营养需求和母体健康。孕期体重增长不足...[详细]
2025-12-10 11:56
孕妇可以烤取暖器吗
孕妇可以烤取暖器吗
孕妇一般可以适当使用取暖器,但需注意控制距离和时间。取暖器可能通过辐射或对流方式发热,长时间近距离使用可能引起皮肤干燥或低温烫伤。使用取暖器时建议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直吹腹部...[详细]
2025-12-10 10:41
怀孕可以用电暖气吗
怀孕可以用电暖气吗
孕妇一般可以使用电暖气,但需注意保持适当距离和通风。电暖气使用不当可能导致皮肤干燥或室内空气流通不畅,合理使用通常不会对胎儿造成直接影响。电暖气通过电能转化为热能,使用时不会产...[详细]
2025-12-10 09:25
怀孕能不能烤电暖器
怀孕能不能烤电暖器
孕妇可以适当使用电暖器取暖,但需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和避免长时间直吹。电暖器可能通过辐射或对流方式发热,使用时需防范皮肤干燥、低温烫伤等风险,同时确保设备无漏电隐患。孕妇使用电暖器...[详细]
2025-12-10 08:09
孕妇能不能烤电暖器
孕妇能不能烤电暖器
孕妇一般可以适当使用电暖器取暖,但需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和合理使用时长。电暖器主要通过红外辐射或对流加热提升室温,正确使用通常不会对胎儿造成直接影响。但长时间近距离接触可能导致皮肤...[详细]
2025-12-10 06:53
支原体会影响怀孕吗
支原体会影响怀孕吗
支原体感染可能会影响怀孕,但多数情况下经过规范治疗不会对妊娠造成长期影响。支原体感染可能引起生殖道炎症、输卵管粘连、胚胎着床障碍等问题,主要风险因素有不洁性行为、免疫力低下、既...[详细]
2025-12-10 05:37
医院动态 特色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