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49天内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物终止妊娠。药物流产适用于孕囊直径小于特定范围、无禁忌症的早期妊娠,主要药物有米非司酮片、米索前列醇片等。药物流产须在正规医疗机构监护下进行,存在药物过敏、宫外孕未排除、青光眼等禁忌症者禁用。
药物流产需严格遵循孕周限制,通常以末次月经计算怀孕时间。孕囊过小可能导致用药失败,过大则易引发不全流产或大出血。用药前必须通过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囊大小,排除宫外孕风险。用药后需留院观察出血及孕囊排出情况,部分患者可能出现剧烈腹痛或持续出血需紧急清宫。
超过49天但不足70天的妊娠需评估孕囊发育情况,部分特殊情况下经专业医生综合判断后仍可谨慎用药。孕周超过10周者禁止单纯药物流产,需采用人工流产手术。有剖宫产史、子宫畸形或多次流产史的孕妇,药物流产成功率可能降低且风险增加。
药物流产后需遵医嘱服用抗生素预防感染,两周内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清洁。流产后一个月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注意观察出血量变化,出现发热、持续腹痛或出血量超过月经量需立即就医。后续需落实科学避孕措施,半年内避免再次妊娠以降低子宫内膜损伤风险。
202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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