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轻度妊娠期高血压患者可在严密监测下继续妊娠。能否继续妊娠主要与血压控制情况、有无靶器官损害、胎儿发育状态、孕周大小及合并症严重程度有关。
妊娠期高血压分为轻度收缩压140-159mmHg/舒张压90-109mmHg和重度≥160/110mmHg。轻度患者通过限盐、休息等生活方式干预多可控制,重度患者需住院治疗。动态血压监测显示昼夜节律消失者风险更高。
需排查蛋白尿24小时尿蛋白≥0.3g、血小板减少<100×10⁹/L、肝酶升高ALT/AST≥2倍正常值等子痫前期征象。眼底检查发现动脉痉挛或视网膜水肿提示病情进展,超声心动图可评估心室肥厚情况。
孕20周后需每2周超声监测胎儿生长指标,脐动脉血流阻力指数RI>0.8异常提示胎盘灌注不足。无应激试验NST异常或生物物理评分≤6分时应考虑终止妊娠。
孕34周前发病者更易发展为子痫前期,需每周评估。孕28周前出现重度高血压合并多器官功能障碍时,建议多学科会诊讨论终止妊娠时机。孕37周后轻度高血压可等待自然临产。
合并糖尿病者血糖应控制在餐前≤5.3mmol/L,餐后2小时≤6.7mmol/L。慢性高血压患者孕前需调整ACEI/ARB类降压药,妊娠期可选用拉贝洛尔或硝苯地平控释片。
建议每日摄入优质蛋白80-100g,限制钠盐至4-6g/日,补充钙剂1000-1500mg。左侧卧位每日不少于12小时,自数胎动3次/日。血压波动时需立即卧床并监测尿量,出现持续头痛、视物模糊或上腹痛等预警症状时即刻就医。妊娠期高血压患者产后6周应复查血压及尿蛋白,约20%可能发展为慢性高血压。
2013-06-25
201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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