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属于危急重症,需立即医疗干预。其严重程度与胎龄、基础疾病、并发症等因素相关,主要表现为呼吸急促、呻吟、发绀等症状,可能引发多器官功能衰竭。
早产儿肺表面活性物质缺乏是主要病因,胎龄越小风险越高。其他因素包括宫内感染、产时窒息、胎粪吸入等。病理性因素中,败血症、先天性肺炎等感染性疾病会加重病情。
出生后6小时内出现进行性呼吸困难,表现为鼻翼扇动、三凹征、呼吸频率>60次/分。血气分析显示严重低氧血症,胸片可见双肺弥漫性透亮度减低伴支气管充气征。
根据氧合指数分为轻度OI4-8、中度OI8-16和重度OI>16。重度患儿常需高频振荡通气,合并肺动脉高压时死亡率可达30%。
首要给予肺表面活性物质替代治疗,同步进行机械通气支持。控制液体入量,必要时使用利尿剂。合并感染需静脉注射抗生素,肺动脉高压需一氧化氮吸入治疗。
存活患儿中约15%会遗留支气管肺发育不良。胎龄>32周、无严重并发症者预后较好。极低出生体重儿可能面临神经发育迟缓等后遗症。
预防重点在于规范产前检查,控制妊娠期感染。产妇出现胎膜早破需及时使用抗生素。分娩时避免产伤,高危新生儿出生后立即转入NICU监护。母乳喂养可增强早产儿免疫力,康复期需定期随访肺功能及神经系统发育情况,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患者,保持适宜环境湿度。
202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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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30